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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缩短保障房审核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3:0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海峰阙文龙

  本报讯 对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档、审核,区房管部门应在5日内办结;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应在3日内办结……昨日福州市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压缩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审批期限。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审核时限缩短为71天,限价房的审核时限缩短为54天。

  在审核工作时限上,《通知》作了明确规定,如廉租房审核工作时限共计71天: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对疑义的核查合计30天;区房管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查档、审核5天;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3天;市房管局批准和公示合计33天,包括市房地产档案机构查档5天,市房委办审核5天,公示15天,对异议的核查、批准8天。

  福州市政府决定本次三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工作须于12月中旬结束(详情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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