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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家林业局赞誉为中国“林权改革第一省”的福建,素以“八山一水一分田”而著称。李金耀、李美和父女29年的探索实践,对中国林改和林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3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在全省铺开。意见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联户),以法律形式颁发林权证。福建成为第一个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
明晰产权只是林改的第一步,配套改革才能让林改真正见效。2004年,永安市率先开始林改配套改革,10月,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在永安挂牌。林农不仅可以进行“活立木”流转、林木采伐权流转、林地租赁,还能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买卖和变现,甚至抵押贷款。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孔祥智教授在考察完福建林改情况后说:“福建林改是基层民主最彻底的一次。它是中国农村一个革命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