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吕蕴岚 黄长水
本报讯 今年2月,19岁的保安庄某在值班时,签收了一封银行信用卡中心寄来的挂号信,他私自拆信并截留信用卡,激活后用于透支取现以及刷卡购物,累计用去5151元。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庄某拘役5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
庄某在仓山区建新镇某单位当保安,签收银行寄给许女士的挂号信后,截留信用卡并盗刷。一个月后,许女士收到银行的催促还款的消息,这才发现自己没有收到卡,却已经消费五千余元,她急忙报了警。
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庄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通过家人将所用款项归还给许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