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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穗民宣) 日前,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9月至12月,继续对我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每户每月20元的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据了解,这是广州市自去年5月份以来,第12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也是从2007年11月起,第4次给城镇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
目前,广州市城镇低保人员达4.5万人,低收入困难家庭人数有1.6万名。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据统计,从2007年5月到2008年12月,广州市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先后12次对城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共计6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