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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科实习生彭莎莎)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自贡市自流井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日前正式批复,根据批复,自贡中心城市(自流井区)2008年度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为多层1290元/平方米,高层1500元/平方米。批复中要求,在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核算中,自贡方面应加强对各项收费的审查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从2007年8月7日起凡在此时间以后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策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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