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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商会组织优势 强强合作努力开创哈尔滨市非公企业民商事仲裁工作的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5:14  哈尔滨日报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司、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继8月份哈尔滨市总商会仲裁中心成立之后,日前,由哈尔滨市工商联副主席刘晓梅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吕寿山亲自带队,以组成联合考察团的形式赴合肥、厦门两地就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广商事仲裁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考察团一行与当地兄弟工商联和仲裁委在友好交流的气氛中,通过举行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的方式广泛交流了工作经验。

  其中,合肥仲裁委与合肥市工商联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沟通机制,针对商会工作的特点,合肥仲裁委提出了“打基础、建网络、搞活动、见成效”四步走的工作思路,还指派特定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与安徽省工商联和合肥市工商联进行协调和联络。厦门仲裁委则是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商会会员企业中的合同管理负责人开展各种法律培训活动入手,潜移默化地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仲裁法律意识。此外厦门市工商联还投入20多万元,联合仲裁委、律师协会等九个部门,聘请10多名法律专家历时一年时间编纂出版了带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示范文本汇编》一书。该书内含56种最新的企业常用格式化合同和配套光盘,先后共印刷了1万册,供不应求,深受企业的欢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考察团此行收获颇丰,兄弟单位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出来的这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哈尔滨市总商会仲裁中心的工作开展非常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通过考察调研和学习经验,结合哈市商会和仲裁工作的具体特点,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市总商会仲裁中心的工作,仲裁中心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沟通机制、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仲裁意识、制作有规范仲裁条款的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在企业中联合开展仲裁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以及推荐和选聘非公有制经济专业人士、工商联组织的专家参加仲裁工作等服务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商会亮点服务品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哈尔滨市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仲裁推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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