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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遇难遗腹子获赔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5:3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孩子出生前4个月,父亲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作为遗腹子能否获赔抚养费?昨日,重庆铜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

  2007年10月15日晚,遂宁人张某驾货车从遂宁开往铜梁。晚上9点半左右,与刘某所驾摩托车相撞,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3月,刘妻廖某产下儿子小阳。

  昨日,铜梁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判处张某赔偿死者刘某父母妻儿的经济损失,包括刘的遗腹子小阳抚养费共计4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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