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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房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6:04  都市快报

  其实他们就是宾馆大盗

  这样的偷法

  在义乌还是第一次出现

  关键词:盗窃

  特殊性:半夜爬窗偷隔壁房客的财物

  讲述人:义乌刑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龚姚军三中队民警 石长丰

  记录人:通讯员 陈正明 楼景琳记者 杨丽

  最近,连续在义乌作案的宾馆大盗被抓了。

  这伙宾馆大盗可不简单,从8月底到10月初,已“扫荡”了义乌市区的六七家宾馆,窃得财物几十万元。“像他们这样的偷法,在义乌还是第一次出现。”警方说。

  因为宾馆大盗是群“特殊房客”。

  龚姚军 (29岁,入行5年多)

  9月9日8点多,江东路一家宾馆报警。

  赶到现场一问,原来是住在这里的房客被偷了。这名房客是到义乌来谈业务的,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和裤兜里的皮夹都不见了。

  房客急得团团转,他说笔记本电脑里都是客户的资料,这下损失可惨啦。

  我只好一边安慰他,一边仔细勘察现场:现场门锁没有发现问题;宾馆外围墙上也没发现脚印。

  房间的窗户开着,小偷是从这里进来的?但被偷窃的房间在宾馆5楼,哪个小偷有这么好的本事,从底楼一直爬上来?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侦查员联想到以前出差住宾馆的经历,有一次,他发现窗户只能打开一点点,宾馆服务员说这是为防止意外。

  侦查员想,难道小偷是从隔壁爬过来的?

  龚姚军

  我赶紧跑下楼,住宿登记本上,一个女人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住的房间与事主隔了两个房间。

  服务员说,这个女的是案发前一晚来登记的,她和一个男人一起住下后一直没出过门,凌晨5点多就退房离开了。

  这使我想起前几天也发生过这样的案子。

  8月底,一家商务宾馆住客被偷,隔壁房间登记的也是一男一女,也是在清晨时间急匆匆离开。

  会不会就是这一对男女作的案?

  通过监控录像资料,侦查员发现,两次入住的都是这两个人,但他们登记的是假名字。

  侦查员随后在他们曾入住的房间里发现了蛛丝马迹,通过网上作战,两个人的名字跳入视线:张某和王某,他们曾分别因涉嫌抢劫罪和盗窃罪,成为贵州警方网上通缉逃犯。

  就在警方查找他们的下落时,他们似乎消失了。他们会不会只是偶尔路过义乌时出了几次手,现在逃窜到其他地方了?

  很快,侦查员又等到了他们。

  石长丰

  10月7日,我们又接到一起报案,住在稠州北路一家宾馆的一名外商被盗走现金13万元。

  通过串并,我们发现是同一伙人干的。

  从他们这次又返回作案来看,我们判断,他们的落脚点可能距离义乌不远,而且就在浙江省境内。他们有个作案规律,总是在案发前一天到义乌,作案后匆匆离开,选择的都是当地的商务型酒店。

  10月11日和13日,我们先后在义乌和温州抓获张某和王某。

  据交代,他们平时都暂住在嵊州,作案时,他们会在当地租一辆车,由专人接送。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找来一个在义乌的女老乡,先帮他们在宾馆开好房间,住下后等到凌晨3点多,他们就从房间的窗户爬到隔壁房间里偷窃。而这时,房客也往往睡得正熟。

  这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是“瘾君子”,偷来的财物都被他们折成毒资吸毒。

  很多人住宾馆喜欢开窗透气

  这正是小偷得逞的“空当”

  据侦查员说,张某和王某两个“宾馆大盗”胃口越来越大,准备拓宽战场,被抓时,两人正和其他同伙准备再出手。

  事实上,很多人住宾馆时都有个习惯:房间长期关着门,室内空气不好,关窗会让人觉得闷,于是都喜欢打开一点点透气,而这也正是小偷得逞的“空当”。

  目前,已有4个犯罪嫌疑人被抓,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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