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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须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6:12  新晚报

  据新华社福州16日电(记者 来建强)福建省日前出台新规定,今后城市房屋凡是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必须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之后再决定是否拆迁。

  听证过程中,负责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的工作人员应就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过渡周转房是否落实及是否符合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等进行重点陈述。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会上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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