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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告姚立明:有一角钱放日本 切腹自杀(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7:38  台海网

  陈水扁认为姚立明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昨天除透过律师到台北地检署递状,陈水扁办公室还发出新闻稿,希望检察官能迅速侦查、起诉,以正社会视听。

  告诉状指出,姚立明身为文化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既为人师表,理应谨言慎行,竟于电视谈话性节目中,以毫无根据的“爆料”方式,不实指摘陈水扁于日本拥有新台币三百亿元钜款,对扁的声誉已造成严重损害。

  告诉状还说,该不实指控内容,不但当时于该电视台播送,之后的各电子、平面媒体相继大肆报导,已严重毁损陈水扁名誉、影响其社会地位,使社会大众产生负面评价,明显构成刑法加重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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