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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本意为修复施工不当起误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董从哲

  本报10月16日讯 本报今日C1版《“辛公馆”还是拆了》的报道引起了众多济南市民关注,施工现场来了不少“再见一眼老建筑”的老市民。拆建施工方负责人与本报联系表示,拆除的仅仅是一部分,而且会原样修复,但对施工方式不妥当表示歉意。

  记者今日下午在济南大明湖南门附近工地看到,“辛公馆”已经面目全非,砖头瓦块狼藉,尘土盖住了泉池边的铁花栏,但是工地已经不见一名工人施工,显然拆除工作已经暂停。在面向大明湖路的残存墙面上,“辛公馆”的新东家群康公司挂出了大招牌,上面除了有将来新“辛公馆”效果图外,还列出了历史文物保护“设计说明”。

  记者注意到,这个设计说明标明:“现要修复的大明湖饭店(即原先的‘辛公馆’——记者注)是上世纪20年代初建成的辛氏公馆。当时是济南洋楼,现为济南市文化遗产,是济南发展的见证,为保留这一文化遗产,现对辛氏公馆外貌进行修复。一:顶部结构……二:外墙面……三:窗……四:大门……”

  一位看老楼的济南老市民告诉记者,从这个施工设计说明上看,“谁也看不出来他们是这样修复和保留的,进行这样的大拆,怎么说是仅仅对辛公馆外貌修复呢?”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李铭也深感无奈:“没有办法,都拆成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

  群康公司总经理于宏昌向本报解释说,他也已经意识到,自己出于保护这座老建筑目的的重建,“施工方式上不妥当”,“施工方法是不大对,但会按原样建起来。”于总说,他的哥哥、舅舅等一些亲戚,都是在这座明湖大饭店举行的婚礼,自己一家和这座建筑也深有感情,也是出于这种感情,自己才投资重建它。是想恢复其风采,而不是拆除了事。于总解释:“目前拆除的是一楼以上的部分,因为原先这座楼发现了大裂缝,出于安全需要,才这么拆了重建的。现在咨询过济南考古所才知道,目前对这种历史文物有更好的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

  相关评论见C2


记者 董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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