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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有望年内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张璐

  □通讯员于春宁

  本报10月16日讯 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有望年内正式颁布实施。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济南市房管局起草了《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条例》于2008年7月18日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正式提交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共十章八十六条,除保持原登记制度关于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增设了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内容。


记者 张 璐 通讯员 于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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