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张纪珍
本报临沂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临沂市将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贴、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临沂市文化名市建设。
根据临沂市日前出台的《临沂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从2008年起,每年统筹专项资金,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府鼓励投资且能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明显提升全市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以及富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等项目都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之内。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奖励的方式进行资助,视项目和和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扶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