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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弃奖案 彩民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7:50  长江商报

  据新华社电 安徽民工汪亮解手里挥舞着仅有4页纸的判决书,眼中含着泪花对记者说:“我一定要上诉,我要让社会公众来评价这件事。”昨天上午9时20分,他在北京市一中院领到败诉判决,他要求法院确认体彩中心规定的28天兑奖期限无效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汪亮解今年34岁,已经买了6年的彩票,一直期望着能中个大奖。去年7月29日,他买了全国联网体育彩票第07087期七星彩4注,由于岳父病重,当天他就从北京返回安徽照顾岳父,而这4注彩票中的第3注,就中了当期特等奖,奖金500万。但是,等他回到北京知道中了大奖时,已经过了28天的兑奖期限,体彩中心不予兑奖。

  在体彩中心拒绝兑奖后,汪亮解向北京一中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确认体彩中心作出的28天兑奖期限规定无效。其理由是28天兑奖期限的规定于法无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格式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另外汪亮解还认为,28天兑奖期限的规定没有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彩民,对彩民没有约束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汪亮解的“无效条款”诉讼理由不予支持。而对于汪亮解提出的“没有适当通知彩民”的诉讼理由,法院认为“本彩票以当期开奖次日起计28天为兑奖期,逾期不再予以兑奖”这一条款已经明确印制在彩票上,且汪亮解购买彩票长达7年之久,因此对于汪亮解的这一诉讼理由也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汪亮解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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