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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击毙4条出逃鳄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9:14  海南特区报

  

警方击毙4条出逃鳄鱼

  《文昌9条鳄鱼窜入洪水》后续 (见本报10月16日4版)

  警方击毙4条出逃鳄鱼

  文昌警民继续搜寻其余5条鳄鱼

  □记者 廖自如 文/图

  本报讯 9条鳄鱼在暴雨来临时出逃窜入洪水中的消息,引起文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昨日,文昌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出逃鳄鱼的搜寻工作,开枪击毙了4条鳄鱼。

  昨天上午11时,记者来到文昌市头苑镇阳光水乡休闲度假山庄时,积水的水位已下降了一米多。位于山庄中央的一条草埂旁,搜寻人员发现了一条鳄鱼藏在水草旁并露出头部。文昌市公安局的3名民警持冲锋枪赶到现场,对鳄鱼开枪射击,并将该鳄鱼当场击毙。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条被击毙的鳄鱼长达2米多,头部、背部多处中弹。头部两侧被子弹打裂。随后,这条被枪打死的鳄鱼,被冲锋舟运上岸处理。

  昨日,文昌加强了对鳄鱼活动水域的搜寻工作,出动冲锋舟在阳光水乡休闲山庄一带水域寻找鳄鱼。到昨日记者发稿时止,文昌警方共开枪击毙了4条鳄鱼。目前文昌警方和当地镇、村干部依然坚守在岗位,严防死守,继续全力搜寻漏网的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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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鼓励单位或个人养鳄鱼

  □记者 罗晓宁

  本报讯 我省三亚、澄迈、文昌等地区屡发鳄鱼出逃事件,如今养殖鳄鱼的安全问题引起了大家的重视。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有关人士。

  海口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韩远军先生说,对于研究、观赏、经营性的鳄鱼养殖,目前国家法律是允许的,但对此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养殖单位不但要有非常严密的防范措施,而且还要确保养殖的鳄鱼不能伤人,更不能对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攻击、伤害或者带来潜在隐患。如果出于经营需要,养殖鳄鱼必须依法办理驯养手续。

  韩远军称,个人由于受资金、环境等条件制约,加上没有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无法保证鳄鱼不外逃,故不鼓励单位或个人养殖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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