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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1924家药店到期须换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1:34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靓 实习生付巍巍 通讯员温凯宇报道 记者近日了解到,我市今明两年需要到期换证的药店有1924家,市食药监局采取多项措施提供企业提前做好换证准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换证。而少数企业因一时疏忽,证照过期后仍未办理换证,导致无意中从合法经营变成了无证经营。我市今年就有158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有按时换证后被强制注销。

  市食药监局采取多种人性化措施,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一是通过短信平台提醒证照即将过期的企业,告知其如需继续经营,请按规定办理换证;二是在许可证上注明“请在本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换证”;三是在窗口前台挂出温馨提示,列出各证照的有效期及换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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