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10月17日消息(记者彭建军) 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从今年起正式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批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使校校达到“四有”目标要求,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四有”要求为: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据了解,除短期内规划撤并的学校外,原则上县城城区以外的农村完全小学和初中校都要纳入建设和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