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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心脏病患儿术中蹊跷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2:53  深圳晚报

  

部分心脏病患儿术中蹊跷死亡
孩子夭折后,一位母亲难抑悲痛之情。

  据法制周报报道 去年,广西民政部门开展“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补助每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2.1万元手术费,但必须到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在这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中,多名患儿的生命永远地消失了,将民政部门开展的慈善手术烙上了一个深深的伤痕。而一些指定医院受到利益驱使,拒绝治疗重症患儿,致使他们至今处在病痛的折磨中。

  广西民政厅的一名官员介绍,他们当时制定每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补助2.1万元的价位,是咨询了数家做该类手术的医院和卫生厅的,价格定得比较合理。一般来说,该类轻微患儿的手术费为1万多元,剩余的就归医院赚了。而有极少数是重病者,费用也就数万元,总的来说,医院根本不会亏本,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病重患儿被拒绝治疗

  家住广西恭城观音乡观音村111号的小陈晟出生只有8个月时被确诊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上万元的医药费,对于这个贫困家庭而言,无疑是笔天文数字。按照父亲陈录威的说法,一家人要不吃不喝10年,才能筹够最低的手术费用。

  去年10月左右,陈录威在乡卫生院给孩子治病时,一个好心的医生告诉他:“民政部门开始免费为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治病,可以去试试”。陈录威按规定填写了登记表,不久后,桂林市某医院前来体检后,要他们在家等消息。“当时,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生表示可以做手术,可孩子后来被民政局送到该医院治疗后,只住了两三天病房就被‘请了出来’”。“他们说这个手术比较复杂、费用高,推荐我们去上海的医院做。”陈一脸的无奈。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相关的记录中获悉,住院而未做手术的患儿就有30多名。“有的身体不行,有的我们也做不了。”对为何没给这些符合条件的患儿做手术,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并称,一些病情严重的患儿,其手术费高达10万元,他们已经很亏本了。

  事后,一名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因为每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只能得到广西民政厅2.1万元的补助,这些钱直接拨给指定医院,所有手术费用包干。如果医院想多赚钱的话,就会将轻微患儿挑选出来做手术。反之,如果病情比较严重,医院就会赔钱。因此,像小陈晟这样的患儿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后,便被一些医院以“体质不行”、“病情严重”、“手术复杂”等各种理由拒绝治疗。

  多名患儿死在医院

  比起陈录威的不幸,恭城县观音乡的欧阳群陆则更为不幸。“如果现在儿子还活着的话,有3岁了。”欧阳植勤是欧阳群陆与妻子陈丽娟的心肝宝贝,同样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据欧阳群陆介绍,去年12月底,他们接到通知,可以前去动手术。今年1月3日上午11时许,欧阳植勤被推入手术室。手术后,医生声称很成功,但因为给孩子打了麻醉针,还在昏睡中,不方便见面。很长一段时间,欧阳植勤等人只能在重症监护室外瞅上一眼。1月25日,躺在监护室的儿子死了。事后,陈丽娟被医生告知,如果他们不要骨灰,可以免费代为焚毁。如果要骨灰的话,就要收1000多元。“当时我们实在没有钱,而且按老家的风俗,也不能带夭折的孩子回去。”陈丽娟说,就这样,一条幼小的生命悄然陨落了。

  “对孩子的死,我们想弄清医院是否有责任,可我们出不起鉴定费啊。”陈丽娟说,医院不同意他们看孩子的病历本,也未说清楚死因。他们本想与医院打官司,争取点赔偿,但没有钱请律师。而且在此之前,他们与有关部门已签订了协议,手术出现的后果由家属承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手术台上死亡的患儿多达几十个,由于事先都签了协议,家属们也就得不到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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