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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伙毒贩被提起公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7:20  每日新报

  

两伙毒贩被提起公诉(图)
近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二分院,分别对“流窜津川滇三地,贩卖运输冰毒、海洛因逾7公斤的何某贩毒集团”和“远赴东港购买冰毒4公斤的本市一贩毒团伙”提起公诉。

  流窜三省市 贩毒7公斤

  一分检指控,2007年11月20日,何某在四川省成都市从一个名叫小东的人那里购得冰毒1000克。当晚,曾某驾驶何某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将毒品运到一家宾馆,然后由何某进行称重分装。同年11月21日,何某指使曾某携带冰毒15袋,到天津交给丁某贩卖,并电话通知丁某到保定市接曾某。曾某乘从成都开往保定的T8次列车,于22日下午到达保定市火车站,丁某驾驶一辆白色夏利汽车接曾某返津。在行驶至北辰区附近时,曾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曾某所携带的毒品被当场收缴。

  警方经突审得知,自去年5月至11月,这伙罪犯共贩卖毒品7公斤。

  远赴东港购买冰毒4公斤

  二分检指控,邵某经金某介绍,与胡某相识。2007年底,三人密谋从辽宁省东港市购买冰毒,然后运回天津贩卖。今年2月24日,金某携带胡某提供的购毒款10万元,前往东港市找到贩卖毒品的男子许某,要求购买冰毒4000克。今年2月29日19时许,金某租用一辆黑色帕萨特汽车,并于次日凌晨5时许,用该车从东港市将4000余克冰毒运至本市。金某、邵某、胡某三人用电子秤称重量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新报记者 周敏 张家民 摄影 崔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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