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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第12批抽检液态奶均符合限量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20: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徐博 朱轶凡)记者17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对全国市场供应的液态奶进行了第十二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据了解,此次抽检的样品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太原等22个城市抽取,共抽检到70个品牌544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截至目前,质检总局从34个城市市场上抽取了9月14日以后生产的136个品牌5797批次液态奶样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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