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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拖人致死案司机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1:3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昆明交警认定车祸为同责 死者家属获赔后仍很气愤

  

宝马拖人致死案司机赔10万

  警方勘查肇事的宝马车

  16日,发生在昆明市北站隧道口的宝马车拖人案终于有了结果。该市交警六大队于当日上午给双方下发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女司机跟死者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属于同责;女司机也同死者家属商定赔偿金额为10万元。

  交警认定为同责

  当日上午,在双方商定最后赔偿金额后,交警六大队也给双方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介绍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情况。

  交警部门认定,此事故形成原因是浦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观察车前情况、确保安全行车,加之行人杜传富在车行道内躺卧、停留所致。浦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之规定,死者杜传富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第二项规定。依据《道路安全法》规定,确定浦某、杜传富分别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死者家属很气愤

  当日上午,死者杜传富的哥哥杜传生、弟弟杜传清、侄儿武云鹏,肇事女司机浦某的代理律师来到交警六大队,双方就最后的赔偿金额做协商。双方最后商定,赔偿金额为10万元。商定后,肇事女司机的代理律师当场支付了剩余的差额6万元。

  “我们现在只想赶紧解决完事情回家,具体多少钱已不是考虑的主要问题了”,拿到钱后,死者杜传富的侄儿武云鹏深感无奈和疲惫。他说,家属已来昆明36天,前后经过了六次艰难协商,工作单位已多次来电催促他返回。“我们觉得很气愤!”杜传生说,肇事司机只愿赔偿10万元,主要是认为弟弟杜传富是农村户口,并且扣除了他们自愿安排的食、宿费用,双方平摊杜传富的尸检费、伤情鉴定费等费用5000元。三人来了36天,而对方误工费只赔了一个人,实际家属最后拿到的赔偿费用只有6万元。 据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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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撞人后拖行近5公里

  9月7日凌晨,昆明一女性驾驶白色宝马车撞人,并将受害者拖行近5公里。受害人当场遇难。宝马车知道撞人后仍突然加速逃逸,最终被数辆出租车司机逼停。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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