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妻子不照料住院丈夫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2: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赵先生左腿摔伤骨折,他的妻子却居住在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家里,对丈夫不予理睬。赵先生于是将不尽照料义务的妻子张女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判决张女士给付丈夫1万元。(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45岁的赵先生于1998年迎娶了比自己小1岁的张女士。张女士是再婚,和前夫生有一个女儿,而她与赵先生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去年9月,夫妻俩发生矛盾后,张女士搬到了她女儿家,居住至今。

  去年12月,赵先生因左腿摔伤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医院为他出具了住院手术押金1万元的证明。因无钱看病,赵先生找到妻子,要求她给付看病费用,但遭到拒绝。

  赵先生于是将妻子诉至法院,称自己因摔伤无法劳动,且无钱看病。他认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要求妻子立即给付他住院手术押金1万元。

  开庭时,张女士认可丈夫所说的事实。但她不同意给钱,辩称自己也没有经济来源,现在是依靠女儿养活,没有能力给钱。

  法院认为,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