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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拒付四千元国际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2: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巍华)认为移动公司未按承诺开通实时监控话费服务是导致自己女儿产生7000余元国际漫游话费的原因,昨天下午,市民刘先生拒绝向移动公司支付其中拖欠的4000余元话费。(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刘先生说,今年9月27日,他为即将出国留学的女儿办了一张全球通卡,按要求支付了3000元国际漫游预存话费,当时营业人员解释称,如国际漫游话费达到3300元,便会停机,如未达到3000元,则会返还余额给用户。10月7日,其女儿带着这张卡飞赴异乡。

  10月15日中午,刘先生的妻子孟女士接到女儿来电,称手机无法拨通。孟女士来到移动营业厅查询发现,该手机卡已停机。她同时被告知,其女儿使用该卡已产生话费7300余元,已超出预存话费4000余元。

  由于之前被告知话费达到3300元就会停机,昨天下午,对此不解的刘先生夫妇来到天坛东里的移动营业厅咨询。该北京移动营业厅的一名魏姓值班经理称,正常情况下,全球通用户的话费累计至800元时算作高额话费,客服会发短信提醒用户。同时,用户话费达到3270元时,客服会致电提醒客户,当话费达到3300元时,北京移动会采取停机措施。这名经理查询后台系统后发现,刘先生女儿所用的全球通卡的实时监控话费服务并未开通。

  刘先生随后认为移动未开通实时监控业务导致产生了如此高额的话费,拒付超额的4000余元话费。随后,该魏姓经理将此情况上报至北京移动的内部系统。

  北京移动承诺的业务未开通是否能成为客户消费后不付费的理由?中消协专家顾问、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北京移动未开通实时监控话费服务,确实是一种违约行为,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不能成为消费者不支付话费的理由。此次事件中,北京移动应与消费者共同承担超额话费,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支付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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