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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昆明市人事局近日关于公务员下海奖励的一纸公告引起人们的关注,刚刚公布不久的昆明公务员下海奖20万元的政策因“上级部门没有通过而暂停执行”。从9月26日政策公布到10月11日紧急叫停,仅仅16天时间。
一时间,社会议论纷纷。这是一项本身就错误的公共决策还是一场改革?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当变革遭遇民心,究竟何去何从?
9月底昆明市人事局出台一项改革措施:公务员下海最高可以享受20万元的奖励,但很快被紧急叫停。10月11日,昆明市人事局在其网站醒目位置登出声明:“《昆明市人事局关于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关于辞职金、奖励金条款暂不执行。”
在这个让人们谈论得沸沸扬扬的《实施细则》规定,对辞职创业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外,工龄20年以上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工龄10~20年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5万元;工龄6~10年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
■ 各方反应
政府回应
舆论质疑 人事局压力重重
奖励公务员下海政策被叫停后,昆明市人事局成为媒体焦点。昆明市人事局局长范光华告诉记者,紧急叫停《实施细则》中关于辞职金、奖励金条款,除了在程序上没有被上级部门批准外,也是充分吸纳民众意见,完善科学决策的结果。“应该说这是对社会舆论的一个积极回应。”
据昆明市人事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介绍,自《实施细则》对社会公布后,网络上热议不断,质疑的声音远远大于认同的声音,特别是在“用纳税人的钱为公务员买单”和“客观造成对其他创业者不公平”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尖锐的批评,昆明市人事局感到了重重压力。
专家观点
“单体改革”致决策与民意错位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方盛举教授认为,昆明市之前提出的对公务员创业的奖励,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即使最高的20万元和公务员所享受的工资、退休金、劳保等收益比起来也相差甚远,而这笔钱同样是由公共财政进行支付。
尽管这些措施看上去不错,但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还是把这个夭折了的公务员下海奖励政策形容成一个典型的“单体改革”,即对体系内部能产生良好的作用,但却忽略了它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
方盛举教授表示,表面上看,昆明公务员20万元下海奖励被叫停,是一场民意对政府公共政策的胜利,但它的背后,却是政府公共决策和公众民意间的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