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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案突破:扁夫妇列为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4:05  信息时报

  台北消息 台湾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家洗钱案又有突破,检方通过“准司法互助”管道取得此案在美国、香港部分账户数据,显示吴淑珍涉嫌通过特别助理蔡铭哲在美国、香港利用人头户收取力麒建设等企业汇款,检方前天正式将蔡铭哲、陈水扁及吴淑珍三人共列收贿及洗钱两罪被告。

  检方查出,2003年间力麒建设前董事长郭铨庆急欲取得南港展览馆标案,遂由蔡铭哲引荐郭铨庆与吴淑珍相识,郭铨庆提供胞妹郭淑珍的美国账户供珍支配使用,郭铨庆取得南港展览馆标案后,将273万美元约合新台币8800余万元汇至美国账户,再转汇至扁家的新加坡、香港人头户。

  检方查出,这笔钱中的53万美元约合新台币1500余万元,后来汇到蔡铭哲的个人海外账户,检方认为这笔钱应是蔡铭哲的“分红”。特侦组前天借提蔡铭哲时,蔡铭哲见特侦组出示美、港准司法互助文件,随即配合调查,检方必要时将策动他担任“污点证人”。

  据悉,美、港账户等资料非通过官方正式管道取得,检方低调证实是由特殊管道取得,但和“司法互助”文件同样具“证据能力”,可直接拿到法院当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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