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部分普通公路将对货车计重收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4:4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部分普通公路将对货车计重收费(图)

  ■今年11月起至2009年10月底,我省85条路段的128个普通收费站首批试行

  ■收费标准分两种,一种是55吨以下的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一种是55吨以上货车应急收费标准

  昨日,省物价局传来消息,11月1日起至明年10月底,我省国省道干线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中85条路段的128个收费站,首批试行货车计重收费。此次普通公路计重收费标准分两种,一种是55吨以下的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另一种是55吨以上货车应急收费标准。未列入首批实施的路段及收费站,暂按原规定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

  55吨以下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55吨以下货车按基本费率递减收费,基本费率分三类:一级公路和二级水泥砼公路,基本费率为2.1元/吨车次;出省公路及6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基本费率为1.9元/吨车次;60公里以下的二级公路,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到49吨(含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递减到80%计收,对2轴、3轴车按基本费率的75%计收,超过轴载限值的货车不享递减优惠政策。

  另外,55吨以下货车,如按标准装载,按基本费率收费;超过国家标准装载部分,要按基本费率增加一定比例的收费补偿系数,采取分阶段递增办法收通行费。具体为:超限超载0%-30%(含30%)部分,按基本费率1至2倍收费;超限超载30%至50%(含50%)部分,按基本费率3-6倍收费;超限超载50%-100%(含100%)部分,按基本费率8-10倍收费;超限超载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16倍计收。

  55吨以上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一般情况下,严禁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普通公路,但启动紧急预案或特殊情况以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相关证件,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特种车辆,执行应急收费标准。

  对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六轴货车 (与超限超载认定称重检测结果误差范围在6%以内的),按其实际车货总重量,以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和相应的收费补偿系数计收。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货车 (六轴货车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认定称重检测结果误差范围在6%以上的),标准装载部分不再享受递减优惠。通行一级公路及二级水泥砼公路的货车,标准装载以内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普通二级公路的货车,标准装载以内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通行一级、二级公路的货车,超出标准装载的部分均按基本费率的20倍计收。

  目前,85条路段的128个收费站的计重设备安装就绪,且检定合格(包括定期检定)。在已领取了计量检定合格证、省政府设站收费许可证,并换发了注有计重收费标准的新收费许可证后,这些收费站将在有效期范围内实施计重收费。

  客运车收费标准不变

  普通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后,客运车车型收费标准不变。执行货运车计重收费一类、二类基本费率的收费站,客运车车型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见右表)。执行货运车计重收费三类基本费率的收费站,客运车车型收费标准,按经省批准的收费站原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执行。

  需注意的是,原规定通行全程收费一次的收费站点,实施计重收费后,继续执行收费一次的规定,禁止增加收费频次。

  采写:本报记者 黄堃

  制表:刘铁军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