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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表泊车管理 不能全指望着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4:4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全国道路停车行业发展研讨会昨日在并举行,针对城市停车难问题提出——

  本报10月17日讯 (记者 戎紫冰)“咪表泊车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停车企业锁车行为是否违法”……今天上午在太原举行的全国道路停车行业发展研讨会上,尽管与会者一致认为,虽然咪表泊车对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是个有效途径,但由于其收费及管理方式的法律依据有争议,致使城市道路停车业发展缓慢,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服务企业收费困难。

  2006年,本报曾经接到过市民投诉:太原某咪表泊车公司管理人员向泊车市民强售咪表泊车IC卡,泊车者如果不愿意买卡,就得按泊车10小时交费,否则车会被咪表公司强锁。就读者反映的现象,本报曾对省城咪表泊车管理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及省政府法制办的关注。随后,太原市政府法制办对2001年出台的咪表相关管理通告不妥之处进行了依法修正。

  在此次研讨会上,多年关注全国城市道路停车业的杭州市政协委员、香港科协技术有限公司的徐道睦先生称,不仅在太原,全国各地道路停车服务管理企业都有相似的投诉和媒体报道,有些城市甚至取消了咪表泊车管理。其主要原因在于,咪表泊车没有相应法律支持、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而且得不到社会的理解。

  太原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的禹强表示,目前省城已建停车场已经满足不了市民的停车需要,咪表泊车管理是一种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划定咪表泊车位,需要市政、规划、交警等多政府部门达成一致,仅凭企业行为显然实现不了设立咪表的初衷。

  咪表泊车管理系统是舶来品,不少国内城市仅引进了咪表泊车的硬件设施,相应法律建设、管理理念却很滞后,致使城市道路泊车业发展缓慢,收费艰难。在澳门、香港等地,咪表泊车管理企业只负责泊车计时工作,不交费的车辆由警察等公职人员去警告、贴单处罚,而缴费可采取投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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