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陈水扁夫妇正式列为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6:39  长江商报

  涉嫌受贿及洗钱两罪;蔡铭哲同列为被告

  据中新社电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调查前“第一家庭”陈水扁家洗钱案又有突破,检方透过“准司法互助”管道取得此案在美国、香港部分账户数据,显示吴淑珍涉嫌透过特别助理蔡铭哲在美国、香港利用人头户收取力麒建设等企业汇款,检方前日正式将蔡铭哲、陈水扁及吴淑珍三人共列收贿及洗钱两罪被告。

  台湾媒体报道说,检方近日再传吴淑珍到案说明。检方查出,2003年间力麒建设前董事长郭铨庆急欲取得南港展览馆标案,遂由吴淑珍同学蔡美利弟弟蔡铭哲引荐郭铨庆与吴淑珍相识,郭铨庆提供胞妹郭淑珍的美国账户供珍支配使用,郭铨庆取得南港展览馆标案后,将273万美元汇至美国账户,再转汇至扁家的新加坡、香港人头户。

  检方掌握数据显示,力麒集团交付的贿金,采“海外汇海外”的“无断点”方式汇至吴景茂等账户再辗转汇至瑞士,因郭淑珍的美国账户内曾汇入新台币四亿余元,且至少有一亿五千万元新台币也是采“海外汇海外”由美国直汇扁家香港及新加坡账户,检方不排除这些钱可能是其它企业汇款,将进一步追查。

  检方查出,这笔钱中的五十三万美元后来汇到蔡铭哲的个人海外账户,检方认为这笔钱应是蔡铭哲的“分红”。特侦组前日借提蔡铭哲时,蔡铭哲见特侦组出示美、港准司法互助文件,随即配合调查,检方必要时将策动他担任“污点证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