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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采暖费上涨4.5元 供暖期缩短2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6: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0月17日讯 济南市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08采暖季起,省城供暖费上调至26.7元/平方米,每平方米比原来上涨了4.5元;供暖时间也由140天缩短至120天;未安装暖气片的阁楼和假层将不再收费;低保户的供暖费不调整,还是执行原来的19.5元/平方米。

  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表示,由于煤炭等价格的上涨,供热部门提出了供热涨价的申请。经过成本监审等程序,10月10日,物价部门组织代表对供热价格依法进行了听证。经市政府批准后,确定了新的供热价格。调整后,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还将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每季每平方米由22.20元调整为26.70元,上涨了4.5元。

  此次价格调整,济南市还根据听证代表的建议,缩短了供热时间。采暖季由原来的140天缩短为120天,前后各去掉了10天。具体供热时间为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止。

  据了解,在10月10日省城举行的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供热企业申请上调采暖费至27.53元/平方米,采暖季为140天。听证会代表提出的合理确定调价幅度、对低收入家庭执行优惠价格政策、适当缩短供热采暖时间等等,都在最终调价方案中得到了体现和落实。

  阳台:未装暖气半价收费

  今冬不测面积,采暖费按九五折收费

  对于市民意见最大的阳台收费问题,济南市此次也进行了规范: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

  阳台收费今冬是否按照新规执行?济南市物价局表示,今冬供热在即,阳台面积的核算工作量较大,今年供热部门将不再进行核算,考虑到用户的实际利益,本供热季收费将按照阳台占套内面积的5%在总热价中核减,用户具体情况不再具体区分,也就是说,今冬用户只需交纳总热价的95%即可,即按25.37元/平方米交费即可。不过从下一个采暖季开始,省城供热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用热用户面积进行核实后,按照核实后的面积据实收费。

  阁楼:已装暖气全额收费

  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在听证会上,很多代表提到了阁楼和假层供热费收取标准问题。对此,济南市规定,阁楼和假层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对省城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取暖费不做调整,还是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季每平方米19.50元的标准执行。

  报停:收费不超总价15%

  省城集中供热首次有了报停收费标准

  省城暖气报停费终于有了统一标准。济南市物价局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供热期内对有条件停暖的热用户可以停暖,收费标准不能超过用户总热价的15%。这也是省城集中供热历史上,报停首次有了官方统一的收费标准。

  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在采暖期内有条件间断采暖的热用户可根据实际用热天数缴纳采暖费,但停用期间应缴纳热网运行成本费。以往供热过程中,省城对部分符合暖气报停标准的热用户按照管网建设费用每平方米78元的10%收取,即暖气报停用户每平方米须交纳7.8元,这一标准遭遇了热用户的强烈反对。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有关规定,供热期间申请停热收费应参照基本热价(固定成本)占总热价30%—60%的规定执行。济南市物价局17日正式宣布,具备分户控制的单元、整单元或整幢楼且具备单元阀控制的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用热。报停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总热价的15%。

  孙建民表示,暖气报停收费属于供热收费的相关收费,不是供热价格调整的问题,这一收费标准比较复杂,报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整个采暖季报停、部分采暖季报停等不同问题,物价部门将密切关注这一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报停细则。

  退费:温度不达标继续退

  去年应退费用今年交费时扣除

  去年省城部分地区供热不达标,供热部门承诺按天退费。目前,95%的居民与供热企业签订了退费协议。17日,省城供热部门再次公开承诺,今冬如果再出现供热不达标的情况,还将按天给居民退费。

  去年由于煤炭质量、供热设备故障、管道维修等原因,省城部分地区的供热质量受到了影响,一些居民家里的温度达不到规定的16℃。经过调研后,济南市宣布将按照实际供热不达标的天数,由供热企业和居民协商,给居民进行退费。在2008采暖季缴费时,把上个采暖季应退的费用扣除。经过几个月的协商,目前,省城供热企业已和95%的居民签订了退费协议。今年,省城供热企业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居民正常供热,同时还将细化退费政策,郑重承诺今年继续按照实际不热的天数给居民退费。

  补贴:低保家庭涨了30元

  今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本报济南10月17日讯低保家庭不仅不上调采暖费,还将享受政府采暖补助。在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表示,将对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在去年每户发放300元取暖补贴的基础上再提高10%,达到每户330元。取暖补贴将在今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济南市城市低保户共2.5万户、 6.2万人。济南市今年将拿出860万元,继续为低保户发放取暖补贴,在去年为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300元取暖补贴的基础上再提高10%,达到每户33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承担,市财政承担75%,县(市)区财政承担25%。采暖补贴将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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