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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心里直打鼓:买了“下架奶”该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7:2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工商部门:下架不等于奶粉不合格,市民不必恐慌

  本报讯(记者 张琦)10月1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市场上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全部立即下架,重新检测。连日来,记者连续接到多位读者的相关咨询。为此,工商部门表示,此次下架与以往不同,是对以前市场抽检的一次查漏补缺,下架不等于奶制品不合格,市民不必恐慌。

  读者小赵告诉记者,10月8日她刚在超市购买了3桶8月份生产的伊利婴幼儿奶粉,结果没过几天就听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要求全部立即下架,重新检测。小赵希望超市能退货,但超市方面给予的答复是,暂时不接受退货,要等厂家的检验报告出来,有问题才能退货。

  记者随即咨询了太原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六部门下发的乳制品“下架令”,是对以前市场抽检的一次查漏补缺,让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乳制品都须经过三聚氰胺排查。经检验合格,并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绿色标识后,将重新上架销售。因此,“此次下架与以往不同,下架不等于奶粉不合格,市民不必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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