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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布十大传销案 最大传销涉案金额2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7:52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 斌)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昨日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今年5月至9月我省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战果,并公布了十大传销案例。

  从今年5月至9月,我省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全省各级工商、公安等部门共捣毁传销窝点3957个,劝返遣散传销人员11870人,抓获传销骨干15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2人,遏制了传销在我省发展蔓延的势头。

  昨日的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今年十大传销案例:

  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2008年2月,岳阳市公安局对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一案进行了查处。经查,2007年4月以来,该公司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连锁加盟专卖店+电子商务复合营销的名义大肆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止,其网上注册传销人员达24万余人,网上涉及传销金额22亿元,涉及25个省市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全案共抓获传销犯罪嫌疑人和传销骨干16人,其中批捕11人,追缴、冻结涉案赃款130余万元,查扣车辆6台,电脑14台,传销服务器被依法查封。

   广州富家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08年2月,经群众举报,祁阳县工商局对广州富家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案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永州市冷水滩区和祁阳县分别设立分公司和代办点,以收取“入门费”方式发展消费者入会。至案发时止,先后在永州、祁阳发展“白金会员”723名,普通会员100名。

  “香港佳源国际贸易公司”名义“拉人头”式传销案

  2008年3月,益阳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对以“香港佳源”名义的“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进行了查处。经查,2006年2月以来,来自甘肃、陕西等省的陶某、陈某、汤某、杨某等人以“香港佳源国际贸易公司”的名义,在益阳市进行“拉人头”传销活动。目前,陶某等4名传销骨干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香港金丰国际贸易公司”名义“拉人头”式传销案

  2008年7月,接群众举报,怀化市鹤城工商分局对一传销团伙进行了查处。经查,该传销团伙何某、高某、李某、蒋某等人打着“香港金丰”的旗号,以所谓的“连锁销售”为名,要求加入人员以每份3800元或每11份36800元申购产品取得发展下线资格,并采用五级三阶制,以直接提成、间接提成、销售补助的方式,以每月6位数收入为诱饵,诱骗亲戚朋友参加。目前,4名传销骨干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香港嘉宏贸易有限公司”名义“拉人头”式传销案

  2008年5月,接群众举报,邵阳市工商、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一传销团伙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传销头目5人。经查,该传销团伙赵某等人打着“香港嘉宏”的旗号,以“连锁销售”为名,要求加入人员以每份3800元或每11份36800元申购西服或化妆品作为“入门费”。至案发时止,该传销团伙共发展下线200多人,收取“入门费”300多万元。目前,赵某等4名传销骨干以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曹某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

  2008年5月,经公安机关移送,衡东县工商局对曹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一案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曹某于2006年9月加入深圳文斌贸易公司从事传销活动,尔后在衡东县采用“交3800元就可以挣到380万元,多投资一份多回报70~90万元”等谎言骗人。2008年5月,衡东县工商局对曹某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华美倚兰(北京)环保科技净化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08年6月,接群众举报,衡阳市工商局蒸湘分局在衡阳市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华美倚兰”纯水机过程中,规定必须支付2680元购买纯水机一台才能成为其经销商,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目前衡阳市工商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李某、侯某等非法传销案

  2008年3月,浏阳市公安局查获了李某等从事传销一案。经查,2006年以来,陕西人李某等6人在浏阳市以交纳3800元购买一份资格、3300元一份份额的方式从事“拉人头”式传销活动。2008年8月,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9月,浏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李某等人6个月至2年徒刑,并分别处6000~10000元的罚金。

  柯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案

  2008年5月,茶陵县公安局对四川人柯某利用美亚国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进行传销一案进行了查处。经查,美亚公司是一家通过互联网,采取“双轨制”发展会员,实行“团队计酬”的香港公司。至案发时止,柯某通过发展下线在茶陵非法经营额达50多万元,受害人员90多人。2008年6月,柯某以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

  刘某、彭某等非法传销案

  2006年以来,刘某、彭某等人在云南省大理、下关等地,套用“深圳文斌有限公司”名义,采取以购买3800元每套产品取得加入“公司”资格的手段,并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的方式在衡阳地区从事传销活动,今年被衡阳市公安局、常宁市公安局查处,刘某、彭某从事传销非法经营额分别达320余万元和280余万元。目前,刘某、彭某等4人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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