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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第十二次抽检液态奶符合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08:54  三秦都市报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徐博朱轶凡)记者17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对全国市场供应的液态奶进行了第十二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据了解,此次抽检的样品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太原等22个城市抽取,共抽检到70个品牌544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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