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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昨日上午,安顺市西秀区法院召开宣判会,对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罪的被告人尚华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尚华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电脑、打印机等制假设备,在安顺市西秀区胶泥坝的出租屋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事业单位证件印章及居民身份证,以张贴电话号码等方式招揽出售假证。今年4月28日,公安民警将其抓获时,当场从其出租屋内查获电脑、打印机等一批制假设备,还查获各类制假材料及伪造的印章1108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尚华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据此,法院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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