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官方答记者问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14:47  东北网

  沙育超: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现在网上有传言说,死者林松岭的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请问是否如此,尸检是什么结果?

  卢洪喜:网上传言不真实,目前还未进行尸检。因为死者家属要求自己邀请专家参与尸检。我们十分理解家属的要求,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正在积极做家属的思想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人,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家属到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9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开棺验尸,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在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死者家属无正法理由拒绝到场或不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尸体或开棺验尸,但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在笔录当中注明。”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确保查清林松岭的死因,公安机关必要时将通过省公安厅技术部门邀请最高检、公安部的法医专家、律师、公证处的、还有媒体的朋友们,在他们见证下全程录像进行尸检。

  我们诚恳希望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情。

  记者:网上传言说,死者一方当事人有很深厚的社会背景,和某某领导有亲属关系,是否属实?

  卢洪喜:关于网络传言死者林松岭和另一名当事人车亮的直系亲属分别是中央部委和省市有关领导,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并与这些领导本人逐一核实,这些传言均不属实。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借此制造事端、混乱和影响,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公安机关的态度是明确的,一定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地办理此案。

  记者:请问死者林松岭的身份是什么?

  卢洪喜:据哈尔滨体育学院提供的材料证明,林松岭是哈尔滨体育学院运动系2004级毕业生。据我们掌握,该人毕业后到现在还没有工作。

  记者:现在大家对网上公布的视频资料议论比较多,说有很多不同的版本。请问视频资料是否真实,是否经过剪辑?警方有没有完整的版本?

  卢洪喜:媒体前几天公布的现场视频资料和公安机关掌握的视频资料是一致的,没有经过任何剪辑和拼凑。

  记者:在这起案件中,警察的受伤情况如何,他们在哪儿治疗?网上传言说林松岭曾经有吸毒历史,这一情况是否属实?

  卢洪喜:在这起案件当中,据我们掌握,有三名警察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李鑫宇左眼眶内壁骨折,鼻骨骨折;王金刚鼻骨骨折,右肋第九肋骨骨折,右肋第八肋骨疑似骨折;齐新头部有一约3公分长的伤口。

  因为他们已经刑事拘留了,我们安排了适当的治疗地点。有的在看押的情况正在接受治疗。

  至于吸毒的问题,我们因为案类的问题,还没有全方位地展开调查。现在不好回答。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