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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违法处罚系统 可凭号交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8日16:27  台海网

  N本报记者 江荣义通讯员 蒋佑慧

  本报讯 低于200元的交通违法罚单,车主将不用再到交警大队打单,只需上网查询罚单号,再凭号码直接到厦门市内五大银行的网点自助缴款,外地来厦的车主则可到所在地银行就近缴罚款。20日起,厦门市全面推行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自助处理平台”,为“有车族”提供便利。

  据介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自助处理平台”使用新系统后,当事人可通过登录《厦门市公安交通信息网》(网址:www.xmjj.gov.cn)或各交警大队触摸屏终端,查询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号,并凭该通知书号到银行缴款。

  厦门交警提示,可以不用打单直接去银行缴款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厦门籍机动车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除外)或闽籍机动车在厦门(高速公路除外)的非警告类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的(罚款200元以下);营运客车除外。

  据悉,当事人缴款后,自缴款之日起一年内,可凭缴款银行打印的《缴款凭证》,到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打印《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厦门市交通违法罚款收据》。目前厦门市已开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的银行有工行、建行、农行、光大银行及厦门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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