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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中供暖暖气试水明起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杜丁)明天起,京城今冬供暖的暖气试水工作将正式展开。试水期间,居民家中必须留人,如果出现漏水,应与物业联系。昨天来自北京市市政管委的消息,今冬取暖费收缴日期截至10月30日,对于集中供暖用户来说,房内无人居住仍需交纳供暖费。

  试水 部分小区昨日提前试水

  由于调试准备工作比较复杂,管网比较大的区域会率先试水。昨天,知春嘉园小区已经贴出试水通知,表示将在18、19号进行打压试水。北京市热力集团表示,市政集中供暖小区的试水时间一般是从10月20日起,到10月底结束。

  需要强调的是,试水期间,居民家中必须留人。一旦发现暖气漏水,应及时拨打小区物业电话。

  供热 温度不达标将处罚供暖企业

  北京市市政管委表示,由于近年来水、电、燃料等成本的不断上涨,而供热价格未能及时给予调整,不排除有部分供热企业存在间歇供暖和降低供热质量的现象。对于这类现象,市市政管委根据有关供暖管理规定,及时给予纠正、警告和处罚。

  但北京市市政管委表示,长期供热温度不达标,并不意味着住户可以少交或不交钱。“按照现行法规,没有相关规定说可以少交或退钱,但可在采暖期举报供热单位,经核实后,确属供热单位责任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单位 企业不得拒付职工供暖费

  北京市市政管委表示,企业不得以效益不景气为由拒绝支付职工供暖费。凡属于房屋承租人和房改购房人的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与供热单位签有供热协议的,应由职工所在单位交纳(有协议的,按协议的约定交纳)。

  对于新房住户来说,在采暖季内入住的须交纳本采暖季的供暖费;在非采暖季入住的应一次性交纳一个采暖季的供暖费;任何单位不得向采暖用户收取一年以上的采暖费。

  ■ 提醒

  房内无人居住仍需交供暖费

  今冬由热力集团供暖的收费仍为24元/平方米。取暖费的收缴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一次收清。采暖用户为单位的,由单位统一交纳采暖费;采暖用户为个人的,由房屋承租人和房改购房人所在单位交纳供暖费;个人无单位的由个人交纳。有供热协议的,应以协议为准。对于集中供暖用户来说,房内无人居住仍需交纳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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