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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07:18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9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省教育厅、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使用限期拆除中小学D级危房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房管局)要密切配合,立即联合开展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逐校摸清现存D级危房情况。对于经鉴定确认的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明显的安全隔离区,并应在1个月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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