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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难题:家住河北区铁东路的冯大可反映,1998年离婚以后,他和妻子居住在一套两居室内。由于两个人已经离婚,经济独立,可是,每次收取房费以及水电费等费用时,两个人还要一起交,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冯先生说,虽然已经成为两家人,可各种费用都要一起交。而且,如果哪家想要申请电视或网络等业务,还要一起同意办理才行,这让两个已经离婚的人感觉很别扭。2007年,他找过市房管局,房管局核实后出具了一封转办函,证实冯大可反映的问题属实,可以办理分户手续,然而,铁东路房管站却一拖再拖,到现在,分户事情还是没有一个了断。
民生帮办员
张艳 15302112022
民生调查:记者联系了铁东路房管站的房管员,房管员解释说,他们查看了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上面只是分配了住房一人一间,并没有写明房屋的分户问题。另外,冯大可的住房属于成套独用住房,按照政策,也不能随意更改为伙用住房。但考虑到实际出现的问题,他们还是向区里递交了申请报告,最后落实分户事宜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