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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开考 突发事件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08:12  长江商报

  不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发生地震、火灾应该如何处理?面临公共卫生事件要如何上报?昨日从武汉市人事局获悉,该市各级行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将于近期集体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考试。

  2007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曾受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定于11月2日至12月22日,组织全市公务员在武汉人事人才培训网上,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考试。全市考题由市人事局统一命题,系统随机组卷。

  据悉,此次考试结果将计入档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务员个人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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