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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08:5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全省法院院长论坛提出

  本报讯(记者 王青山)17-18日,来自全省21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齐聚成都,举行了为期两天的院长论坛和专家论坛。与会法院院长一致认为,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全省三级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时平息纷争、有效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法院院长们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定纷止争,制裁犯罪,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使合法得到保护、违法受到制裁、公平得到体现、正义得到伸张。同时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分流社会纷争的处置,构建大调解的格局。在下一步“大学习、大讨论”和“三大主题活动”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司法理念,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发展和推动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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