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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明辩称违规审批是履行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21:30  民主与法制时报

  辩称违规审批是履行职责

  吴洪明在庭审中,曾把自己滥用职权、违规审批,说成是“约定俗成”。他辩称:这些“犯罪事实”正表明我为一些企业办的事,很多都是在我的职权范围之内,是我必须履行的职责,而且很多都是有关方面决定的事,因此我必须认真地去做,否则就是我工作的严重失职。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只要考虑到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让局部作些牺牲,都是允许的。这种现象现在到处都是。我认为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的办法比较合理,也是可行的,所以我同意了他们的办法,这怎么能说我是滥用职权呢?

  法院审理认为,吴洪明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擅自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为安徽铭基金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转让,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6412余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研究渎职犯罪的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侦查指挥中心主任关福金说,渎职的本质就是腐败。渎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其自身属性。在现阶段,渎职表现为一定范围的权力蜕变现象,其外在表现是:权力官僚化和权力商品化。更进一步说,渎职往往具有与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双重转换时期特征相联系的特点。如伴随新旧体制转换,许多社会行为尚未通过法制形式得以严密规范,渎职呈现出较强的易发性特点;伴随改革的深化,渎职往往借改革之名滋长蔓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特点;伴随市场经济的建立,渎职往往选择经济领域中供需矛盾突出的环节作为其钻营舞弊的场所,带有一定的聚集性特点;渎职滋生、蔓延的领域及表现形式,会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转换和变化,具有多变性的特点等。但无论渎职表现为何种形式,其根本属性,就是权力的蜕化和变质,而这也正是腐败的特征。

  吴洪明的渎职犯罪行为无疑是当下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标本。

  在长达77页的判决书中,其中列数了吴洪明于1994年11月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接、房地产开发、土地拆迁、有关费用减免、职务升迁等利益,非法收受59个单位、开发商等的贿赂合计人民币72.6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万元、欧元2000元、日元10万元、面值12.7万元人民币购物卡和一套价值2.3万元的红木沙发、一块“帝 ”牌手表等物品。吴洪明归案后,其赃款、赃物全部退缴。

  许多单位养成了

  送购物卡习惯

  吴洪明较早的受贿记录始于担任歙县县长期间。1995年3月间,从包工头破格升任歙县城东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徐普来为请吴洪明多支持他的工作,送给吴1000美元,吴洪明对徐普来高看一眼。1996年11月,徐普来为和已任县委书记的吴洪明处好关系,又送给他一块价值约8000元人民币的女式“帝 ”牌手表。过了一年多,在吴洪明的关照下,徐普来被提拔为歙县建委主任。他的儿子徐双贵为感谢吴洪明对他父亲的提拔,同时为了自己也能得到他的关照,1998年8月起到2006年5月,先后5次共送给吴洪明人民币两万元。在黄山任职期间,吴收受的贿赂数额都不大,最多的一笔是一个做包工头的亲戚为感谢他帮忙承接工程,前后10次共送给他5.8万元。

  调任蚌埠市副市长后,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吴洪明,身边经常围着一些开发商和包工头。个体工商户张某在2001年8月至2006年6月间,先后送给吴洪明人民币11万、5000美元、日元10万和港币1万元。吴洪明热情地为他向有关工程销售瓷砖、地板砖等提供帮助。2003年12月,由于吴洪明提前告知挂牌出让的土地底价,蚌埠一家房地产公司顺利获得了一块面积为516亩土地的使用权。2004年1月,这家公司的总经理请吴洪明帮忙协调解决减免城市建设设施配套费,一次送给吴洪明人民币10万元。同年6月,吴在该公司拟写的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该地块所在的区政府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结果,区政府同意免去该公司开发该宗土地的城市基本建设设施配套费共计人民币1900余万元。前文提到的铭基金诺公司无力开发规模庞大的项目后,急于将土地转让出去,公司董事长先后三次送给吴洪明2.5万元和面值3000元的购物卡,请求吴组织召开有关会议,为该公司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在吴洪明59起受贿中,有30起收的是购物卡,面值达人民币12.7万元。送卡人的目的五花八门,一次一般送两千元左右,其中有多家银行的负责人为了请吴洪明帮忙协调将其分管单位的资金存入自家银行,多次送给他数额不等的购物卡。绝大多数送卡人是他的下级,为了寻求在工作上得到他的支持。有位副区长送了8000元购物卡,吴洪明利用其担任分管土地、城建工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召集市里相关单位负责人开现场办公会,为区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个送过购物卡的人说,送点购物卡算什么?我们送点购物卡完全是出于感谢,而送卡比直接送钱在面子上要好看,算不得金钱交易、行贿。许多单位负责人养成了习惯,在找他汇报工作时,带上2000元购物卡算见面礼,久而久之成了一种风气。而吴洪明感觉自己没有“现金贿赂”的心理压力,坦然受之,收卡就像吃家常便饭一样简单。

  当天,听完审判长宣读了厚达77页的判决书,吴洪明已经有些木然。是否提出上诉,吴洪明表示要认真考虑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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