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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进)省劳动保障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东莞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5%,上线为21%,下线为5.5%。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劳动局获悉,东莞职工工资指导线将按照省标准执行。
工资指导线是根据今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办法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测算分析,并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各相关因素确定的。对企业来说,该规定不是硬性指标,但对于工人的工资调整与否,或者调整幅度多少,可起到一个参考作用。
根据《通知》要求,2008年东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5%,上线(警戒线)为21%,下线为5.5%。并要求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长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要予以倾斜。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