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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小学严禁使用限期拆除的危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4:07  新晚报

  据新华社福州19日电(记者 刘卓 孟昭丽)福建省教育厅、建设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使用限期拆除的中小学D级危房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建设局(房管局)立即联合开展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逐校摸清现存D级危房情况。对于经鉴定确认的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明显的安全隔离区,并应在1个月内拆除。

  通知要求,中小学应于2008年11月底前,报送中小学D级危房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的检查情况。福建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将择时对该省中小学D级危房的处置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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