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交司机拒载怎么办?你话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4:31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公交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怎么办?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做好《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就9个方面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据了解,《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修改建议稿》)全文将登在“广州市人大信息网”首页。市民可于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发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邮政编码:510030;传真:020-83232962;电子邮箱:taiqing.gzrd@gmail.com

  九大问题 问计市民

  一、《修改建议稿》第四条规定了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公众参与的原则,您认为这样规定是否科学、合理?

  二、第八条规定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线路设置、调整计划应当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应当满足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方便乘客乘车、转乘等内容。您认为这些规定是否科学、合理?

  三、您认为第十二条关于车辆运营证申请条件的限制性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有无删减或者其他需要增加的内容?

  四、您认为第二十条关于驾驶员行车规范的规定,比如驾驶员要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经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留车站候客,因车辆故障不能继续行驶的,要安排乘客免费转乘同线路车辆等规定是否必要、充分?有无删减或者其他需要增加的内容?

  五、您认为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关于经营者应该遵守运营管理、安全保障、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必要、充分、合理?您有何其他的建议?

  六、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者可以采取撤销线路经营许可,吊销车辆运营证的处罚措施。您认为这样规定是否合理?

  七、您认为第三章中关于乘客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否合理、充分?

  八、您认为第四章中关于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是否充分、合理?

  九、您认为还有哪些内容需要规定?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