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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记者来华采访条件放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签署第537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并于当日起施行。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刘建超17日夜在记者会上指出,新条例与1990年公布的条例相比有重大变化。比如,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陪同,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刘建超还表示,由于受其他方面法律框架的约束,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目前尚不能雇用中国公民担任记者。对于雇佣中国公民从事辅助工作的事情,会适时公布一些具体规定。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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