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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院院长上岗将进行职业化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15:2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0月20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衣晓峰) 黑龙江省日前出台全省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方案,今年第四季度起,医院院长每年必须接受一定学时的管理专业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上岗考核重要标准之一。

  目前,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近千家,各级医院特别是三级医院院长绝大多数是各类医学专家被选拔、任用到院长职位上的。这其中,部分院长管理知识、管理技能和管理水平欠缺,个别人把大部分时间均用于出门诊、查病房、上手术、写论文、搞科研、指导研究生上,而往往把院长一职当成“业余”和“副业”。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在任医院院长及高层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提升领导力、控制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适应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完成从医学专家向专业管理者身份的转变。方案培训对象为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副院长等领导班子成员,医院中、高层及医疗卫生行政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旨在为二级以上医院打造一支会管理、懂经营、能够驾驭市场与医疗风险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培训内容主要有现代医院最新管理模式、院长综合管理能力的强化与提升、医院领导艺术、医院市场营销、医事法学、卫生经济学等。培训方式有专题讲座与研修班、院长论坛、函授和远程网络教育等,重点放在院长们急需的知识上,如医院经营管理、医院战略策划、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管理、医院财务管理和医院文化建设等。通过实地考察、专家案例分析等形式,与医院管理者进行面对面交流,同步提升其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黑龙江省卫生厅还明确要求,今后,凡是即将走上卫生管理岗位的干部,均须参加必要的培训,并以培训成绩作为上岗、晋职的考核指标。每位经过强化培训、考核合格及提交优秀论文的院长,由省卫生厅颁发《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成熟时还将向《职业化医院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过渡。此类证书将作为现阶段医院院长任职的重要依据、医院等级评审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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