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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用茵栀黄注射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17:20  北京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黑龙江省卫生厅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立即对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进行全面清查、封存、暂停使用,对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要立即对同批产品和已使用药品的残留下架、封存、送检,并迅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昨天上午,卫生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为071001)后,有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的新生儿于10月11日死亡。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茵栀黄注射液26万支,已全部销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云南、陕西和宁夏自治区共8省(区)。卫生部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

  会议结束后,黑龙江省卫生厅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立即对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进行全面清查、封存、暂停使用,并将清查情况逐级上报。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药品使用不良反应的监测,增强敏感性,对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要立即对同批产品和已使用药品的残留下架、封存,及时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并迅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依法行医,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使用药品要参照使用说明书,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适应症。对因临床需要而采用的特殊治疗及高风险处置,一定要对患者充分告知可能产生后果,取得知情同意。

  姚国峰 赵昱辉 杜筱J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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