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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尾号限行缓冲期结束违规出行今起罚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18:5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今天,本市迎来按尾号限行后的第二个星期,缓冲期结束,违反规定出行的车辆将被处罚100元。今天,尾号为“1”和“6”的车辆不能出行。

  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通告的有关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公务用车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本市其他机动车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

  交管部门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10月11日—10月17日)作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进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

  今天起,对违反按尾号限行和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照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号牌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同时,本市各条环路、主干道和进京检查站还将增设执勤岗位,对限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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