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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多起船舶搁浅受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23:27  新华网

  新华网宜昌10月20日电(记者江时强、徐烨)三峡工程10月17日零时开始第二阶段试验性蓄水,长江中游水位快速回落,已有多起船舶搁浅事故发生,长江海事局20日向全线发出通报。

  通报说,18日17时20分, 荆州渝海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航海618”轮装载硫精砂600吨,上行至长江中游云池缓流航道外水域搁浅;18日20时25分,重庆市夔峡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顺风555”轮载煤4000吨,下行至中游窑监水道乌龟夹水道内搁浅,且产生碍航;19日23时50分,“豫昌盛128”轮载煤1800吨,航行至中游乌龟夹水道时在航道边搁浅;20日5时,“鄂荆州货全富168”轮载杂货300吨,上行至中游芦家河水道搁浅。

  长江海事局调查发现,事故主要原因是:船舶对三峡工程蓄水,长江中游航道水势变化估计不足;船舶未按海事部门发布的通告要求,合理受载并控制船舶吃水;超吃水船舶不服从海事部门现场管理,强行航行。

  为有效遏制类似事故,保障长江中游航段畅通,长江海事局决定:

  从10月20日起,对通过长江中游宜昌至城陵矶航段的船舶,实行船舶吃水控制。普通货船实际吃水应在3.0米及以下,危险品船舶实际吃水应在2.9米及以下,对超过上述吃水控制标准的船舶实施分段签证,分别分段签证至宜昌港和城陵矶港,并在宜昌港和城陵矶港减载。

  在长江中游设置拦截线,加强现场巡航,对通过浅区的船舶进行检查。宜昌港以上、城陵矶港以下各海事机构,在办理拟通过宜昌至城陵矶航段的船舶签证手续时,应督促船舶如实申报吃水,并加大现场抽查力度。

  加大处罚力度。对船舶强行抢漕,谎报、虚报实际吃水发生搁浅事故阻塞航道的,一律依据有关规定按上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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