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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借来朋友的摩托车,以为是赃车,便贱卖给老乡,后生贪念又偷了回来。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四川籍男子胡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据介绍,胡某此前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去年11月下旬,19岁的胡某借来朋友的一辆摩托车,骑行中猜想摩托是赃车,便心生歹念,以900元的价格,将摩托车卖给老乡何某。几天后,何某骑车带胡某找老乡聚会,玩累了就睡在老乡的宿舍里。第二天凌晨,胡某醒来后又生贪念,将老乡值钱的财物和现金偷走,还顺手骑走卖给何某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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